记者 | 曾永红 曹伟
8月12日,有网友发布视频称,在广东省佛山市高超区荷城大街信盛广场,女子屡次将小孩摔在地上。画面中,一名身着赤色短袖的女子,屡次将一名幼儿摔到地上,死后一名光着肩膀的男人上前劝止,捉住女子的双手,但该女子依然企图挣脱。而别的有一男一女两名热心市民上前护住小孩,热心女子抱起了幼儿,热心男人拨打了报警电话。
8月12日13:50,佛山市公安局高超分局经过微信大众号发布情况通报:8月11日13时许,110接报在高超区荷城大街三和路邻近有一名女童被殴伤。民警敏捷参与处置,在一诊所内找到被打女童刘某及其爸爸妈妈。经查,事发当天刘某由母亲涂某带着外出,期间涂某忽然徒手打摔刘某,后被大众及时阻止。经治疗,刘某伤势暂无大碍,已交由其父亲等亲属妥善关照。涂某系在册精神病患者,事发后已送院治疗。
现在,相关善后处置作业正在进行中。
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钟致远表明,依据《刑法》第十八条第一款,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许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,经法定程序判定承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。假如触及民事责任,则由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承当。从上述通报可以看出,涂某殴伤自己的女儿,从常理判别,归于精神病发病期间。钟律师主张:假如市民明知身边有精神病患者,最好是坚持必定的间隔,以避免突发状况。
来历:潇湘晨报